2017年4月21日,《關于開展2017年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推薦的通知》正式發布,《通知》要求項目實施單位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,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;項目技術上處于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,項目中使用的關鍵技術裝備、軟件需安全可控;項目須符合《2017年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要素條件》(見附件1)中相應模式的具體要求;項目須已投入運營,且在降低運營成本、縮短產品研制周期、提高生產效率、降低產品不良品率、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已取得顯著成效,并持續提升,具有良好的增長性。
《通知》提出重點圍繞五種智能制造模式,鼓勵新技術創新應用,開展智能制造試點示范。
其中,五種智能制造模式要素條件包括離散型智能制造、流程型智能制造、網絡協同制造、大規模個性化定制、遠程運維服務。
一、離散型智能制造
1、車間/工廠的總體設計、工藝流程及布局均已建立數字化模型,并進行模擬仿真,實現規劃、生產、運營全流程數字化管理。
2、應用數字化三維設計與工藝技術進行產品、工藝設計與仿真,并通過物理檢測與試驗進行驗證與優化。建立產品數據管理系統(PDM),實現產品設計、工藝數據的集成管理。
3、制造裝備數控化率超過70%,并實現高檔數控機床與工業機器人、智能傳感與控制裝備、智能檢測與裝配裝備、智能物流與倉儲裝備等關鍵技術裝備之間的信息互聯互通與集成。
4、建立生產過程數據采集和分析系統,實現生產進度、現場操作、質量檢驗、設備狀態、物料傳送等生產現場數據自動上傳,并實現可視化管理。
5、建立車間制造執行系統(MES),實現計劃、調度、質量、設備、生產、能效等管理功能。建立企業資源計劃系統(ERP),實現供應鏈、物流、成本等企業經營管理功能。
6、建立工廠內部通信網絡架構,實現設計、工藝、制造、檢驗、物流等制造過程各環節之間,以及制造過程與制造執行系統(MES)和企業資源計劃系統(ERP)的信息互聯互通。
7、建有工業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防護體系,具備網絡防護、應急響應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。建有功能安全保護系統,采用全生命周期方法有效避免系統失效。
通過持續改進,實現企業設計、工藝、制造、管理、物流等環節的產品全生命周期閉環動態優化,推進企業數字化設計、裝備智能化升級、工藝流程優化、精益生產、可視化管理、質量控制與追溯、智能物流等方面的快速提升。
二、流程型智能制造
1、工廠總體設計、工藝流程及布局均已建立數字化模型,并進行模擬仿真,實現生產流程數據可視化和生產工藝優化。
2、實現對物流、能流、物性、資產的全流程監控,建立數據采集和監控系統,生產工藝數據自動數采率達到90%以上;采用先進控制系統,工廠自控投用率達到90%以上,關鍵生產環節實現基于模型的先進控制和在線優化。
3、建立生產執行系統(MES),生產計劃、調度均建立模型,實現生產模型化分析決策、過程量化管理、成本和質量動態跟蹤以及從原材料到產成品的一體化協同優化。建立企業資源計劃系統(ERP),實現企業經營、管理和決策的智能優化。
4、對于存在較高安全與環境風險的項目,實現有毒有害物質排放和危險源的自動檢測與監控、安全生產的全方位監控,建立在線應急指揮聯動系統。
5、建立工廠通信網絡架構,實現工藝、生產、檢驗、物流等制造過程各環節之間,以及制造過程與數據采集和監控系統、生產執行系統(MES)、企業資源計劃系統(ERP)之間的信息互聯互通。